
借錢容易,討債難,面對對方欠錢不還時,總是不知該如何應對。本文將從常見的欠款情境分析,幫助你分辨對方是忘記還款、經濟困難,還是惡意賴帳,進而採取適當的討債行動。我們也將介紹合法的討債流程,包括支付命令、本票裁定、民事訴訟,以及如何防止對方脫產,確保自己的權益。遇到欠款問題,不必慌張,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你也能成功追回債務!
在討債的過程中,首先要搞清楚對方是有意還款但遇到困難,還是故意逃避責任。以下是幾種常見的欠錢不還情境:
親朋好友向您借錢時,常見方式都是透過口頭詢問,依據民法§153Ⅰ「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因此即使是口頭借款,只要雙方一致同意,該契約視為成立,後續追討欠款時,只要有證據證明當時事件約定,即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通常憑證包括「借據」、「支票」、「本票」及各式契約,這些憑證中載明「姓名、金額、日期」等資訊,可證明雙方有金流往來,故此類借款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只要法院確認憑證沒有問題,就可聲請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該類型債務通常出現在僱傭、承攬關係上,雙方事先約定好報酬,但事後未依約付款導致債務糾紛,通常會直接選擇至法院進行提起訴訟,但依民事訴訟法§403Ⅰ中提到「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發生爭執者」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若調解成功,則將該調解筆錄作為催討帳款之執行名義。
當對方欠錢不還時,您擁有除了本票之外的書面資料(如:借據、契約),皆可採用「支付命令」方式進行追討。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一旦法院批准且對方無異議後,法院會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即視為執行名義,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若對方向您借錢時,有簽立本票的情況下,您可直接持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待法院確認本票合法性後,核發裁定通知文書,您即可持該文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追討債務。
以上兩者雙方均不需開庭,透過書面資料審核即可。
若以上兩者不符合您的討債情境,那最後一個方法就是民事訴訟了,但這邊要提醒大家,民事訴訟法§403Ⅰ中有提到,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起訴前都應經法院調解喔!調解成立就如上文提到,可直接持執行名義進行強制執行;調解不成立就繼續走訴訟流程,待判決確定,您才可持判決通知聲請強制執行。
面對對方欠錢不還的情況下,我們只能尋求法律幫助,依循法律合法的討債流程追債了!以下介紹對方欠錢不還之討債流程: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對方向您借款時,通常會留下借款相關的證據,其中包括借據、對話紀錄、匯款紀錄等,這些都是可以證明借款事實或還款約定證明。
在正式進入討債程序之前,可以以正式的法律文件-「存證信函」進行催討。存證信函通常一式三份,除了自己與對方一份外,另一份為郵局保存,內容明確點出債務返還需求,作為曾經催討債務證據。
若催討無果,您可根據債務類型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支付命令或民事訴訟,法院會根據所提交素材進行審理。
若法院認為提交素材及雙方辯論足以證明債務確實存在,法院將判決對方償還債務。
訴訟結束後對方須依照判決償還債務,若未依照判決償還時,您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清查對方財務情況,強制履行債務人償債之責任。
小提醒:若是債務金額龐大或情況複雜時,會建議您找尋專業律師進行協助,有了神隊友的幫助,更有可能討回帳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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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入法律討債流程之前,準備完整的借貸證據、相關法律文件以及債務人的財產資訊,能有效提升討回欠款的成功率。透過明確的文件證據與合理的法律手段,不僅能保障自身權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進行討債程序時,一定要記得注意「聲請時效」及「防止對方脫產」這兩者,以下詳細說明:
無論您追討的債務類型屬於哪一種,都需要面臨「聲請時效」的問題,若沒有在有效期限內提出聲請,是有可能導致債務無法討回,但只要經過聲請,可以重新計算時效,以下根據各式聲請時效進行說明:
討債過程中,對方一旦脫產,您要討回債務的機率就越低,因此最重要的就是要防止對方脫產。而究竟要如何防止對方脫產呢?可參考《惡意脫產怎麼辦?保全程序、脫產舉證、強制扣薪攻略筆記!》一文。

在借錢之前,做好以下預防措施可以降低未來的追討風險:
借據應明確載明金額、還款期限、逾期還款罰則、借款應支付的利息計算(如有)及違約責任,最好文件上有雙方簽名,最好有第三方見證人或進行公證。
為了確保對方有穩定收入或足夠償還能力,借款前可請對方證明自身償還債務能力;若金額較大,可要求提供擔保人或抵押物,以增加保障。
若對方財務狀況不穩定,可於事前談好分期還款方式,降低負債因無法負擔而造成損失之風險。
為避免對方成為老賴,可透過銀行轉帳或支票付款,避免現金交易,確保有明確的交易憑證。
面對對方欠錢不還的情況時,總是會有各式疑問,以下整理了一些常見問題及解答,幫助你更清楚應對方式。
若對方否認欠款,應先檢視是否有足夠證據,如借據、轉帳紀錄、通訊對話等,並可透過律師發函先行催告要求還款。若對方仍不承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在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協助。
一般的欠錢不還屬民事案件,警方通常只受理刑事案件,因此要請警察處理較為困難,但若對方欠錢不還涉嫌詐欺(如惡意借款不還、提供假擔保等),則可依刑法§339詐欺罪提出告訴。
原則上,借貸關係僅限於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除非對方家人是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否則家屬沒有法律義務代為償還。但可嘗試與對方家人溝通,讓他們了解欠款問題,促使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欠錢不還通常屬於民事糾紛,不構成犯罪,但您可向法院提起清償借款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還款義務。
如果對方正式申請破產,法院將依破產程序進行財產清算,並依優先順序償還債權人,一旦對方破產結束,未獲清償的債務通常無法再追討,因此應盡早採取法律行動,避免損失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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